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關于房產的法定繼承順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這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均等的繼承這套房產。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無遺囑房產繼承順序,第一順序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法定繼承人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沒有法定繼承人,且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被繼承人的遺產會上繳國庫的。
繼承范圍:包括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及其附著物。不論房屋是否為個人所有或共有,只要合法登記在遺產名下的房產,均可被繼承。 遺囑優(yōu)先:尊重被繼承人的意愿,如果被繼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遺囑,遺囑中涉及的房產分配將優(yōu)先執(zhí)行。
繼承法已經更新,根據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房產繼承的規(guī)定如下:如果房產是由一方以其個人財產購買的,那么該房產屬于該個人的財產。如果房產是由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那么該房產通常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夫妻雙方有其他約定。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房屋遺產繼承法最新規(guī)定的繼承順序是怎樣的?《繼承法》已經廢止,相關規(guī)定按照《民法典》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在《民法典》中關于房屋繼承的新規(guī)定明確指出,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必須依法登記方能生效。遺產是指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繼承房產需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第一,房產繼承分為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其中遺囑繼承需要遺產人生前公證。第二,遺產應屬遺產人生前個人所有。
辦理過公證以后的遺囑還是可以更改的,但因為之前已經辦理過公證了,如果想要更改遺囑的話,還是要得到公證機構的許可的,不然的話到最后一定是以在公證機構備案的那份遺囑為準的,這種時候更改遺囑必須要到公證部門先申請撤銷原來的遺囑。
法律分析:民法典規(guī)定房產繼承遺囑公證后還可以更改。公證后的遺囑,遺囑人(老人)能悔改。
房產遺囑公證后還是可以變更的,可以再次訂立公證遺囑來對之前的公證遺囑進行變更處理,具體情況下需要相關遺囑的內容和要件成立,如果存在違法的行為,那么是不可以進行遺囑公證處理的。
關于房產繼承民法典更改,以及房產繼承改名字怎么辦理的相關信息分享結束,感謝你的耐心閱讀,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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