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闡述了關于公房房產(chǎn)繼承問題,以及公房繼承需要什么手續(xù)的信息,歡迎批評指正。
老人留下的公房可以繼承。被繼承人僅僅是對公房享有使用的權利,既然公房不能作為被繼承人合法所有的財產(chǎn),那么在其去世之后,自然也就不能轉(zhuǎn)變?yōu)檫z產(chǎn)有繼承人來繼承。公有住房使用權的性質(zhì),可以作為遺產(chǎn)進行繼承。無論是基于單位分配而獲得的公房使用權還是通過市場交易而取得的使用權,均應允許繼承。
老人留下的公房不能繼承。公房又稱為公有房屋,一般是指國家所有的房屋。公有住房的使用權人所持有的《公有住房租賃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房票,是房屋產(chǎn)權人與承租人之間就該房屋的使用權所達成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
公房不同于遺產(chǎn),不具備繼承性。房屋所有權歸國家或單位所有,而非個人遺產(chǎn)。因此,即便某人是該房屋的合法居住者,也不能直接將其視為遺產(chǎn)進行繼承。然而,房屋的使用權可以根據(jù)戶口所在地進行分配。如果某人的戶口登記在該房屋內(nèi),那么該人便享有相應的使用權。
父母去世公房的使用權可以進行繼承處理,而公房產(chǎn)權是不可以繼承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對該房屋只享有使用權,而不具有權屬。
法律分析:對于公有住房來說,由于被繼承人生前所擁有的只是對房屋的使用權利,而房屋的所有權人不歸被繼承人所有,所以一般情況下繼承人不能對被繼承人的這一公房主張繼承,而只能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申請變更承租人。
房管所公房不能被繼承,但特定情況下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可以申請變更承租人,繼續(xù)使用該房屋。這并非繼承,而是承租權的轉(zhuǎn)移。公房的性質(zhì) 公房的產(chǎn)權屬于國家或集體所有,承租人只享有使用權,不擁有所有權。因此,公房承租人的使用權不能作為遺產(chǎn)被繼承。
您好,不可以繼承。公房非屬于個人財產(chǎn),公房使用人享有的是承租權而非所有權,所以其繼承人是不能繼承公房的,但是作為同住人一般可以請求繼續(xù)承租,以達到變相繼承繼續(xù)居住的目的。
搬遷期滿不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的,應當按照市場價格繳納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父母離世留下的房產(chǎn)子女應該怎樣分配房產(chǎn)的繼承就和其它的遺產(chǎn)繼承一樣,按照遺囑繼承或法定繼承。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按照協(xié)議辦理。
在買賣、贈與、繼承三種過戶方法之中,繼承是最經(jīng)濟快捷的途徑,因為我國還沒有開征遺產(chǎn)稅,辦理繼承過戶只需繳納公證費,其他稅費全免。由于繼承的方式在父母一方去世的情況下才可以實現(xiàn),所以很多父母都暫時不考慮這種途徑。當然,也有父母考慮得很遠,打算寫下遺囑把房產(chǎn)留給孩子。
父母的房產(chǎn)子女都有份嗎,需根據(jù)具體情況決定:父母留下的房子,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那么所有子女都有份,并且不需要辦理登記,該房子就屬于所有子女共有;如果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分配。
法律分析:公有住房使用權的性質(zhì),可以作為遺產(chǎn)進行繼承。無論是基于單位分配而獲得的公房使用權還是通過市場交易而取得的使用權,均應允許繼承。
老人留下的公房可以繼承。被繼承人僅僅是對公房享有使用的權利,既然公房不能作為被繼承人合法所有的財產(chǎn),那么在其去世之后,自然也就不能轉(zhuǎn)變?yōu)檫z產(chǎn)有繼承人來繼承。公有住房使用權的性質(zhì),可以作為遺產(chǎn)進行繼承。無論是基于單位分配而獲得的公房使用權還是通過市場交易而取得的使用權,均應允許繼承。
法律分析:不可以繼承。法律規(guī)定可以繼承的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chǎn),即合法遺產(chǎn)。公有住房為共有公有財產(chǎn),不是公民私有財產(chǎn)。公民只有居住權,沒有處分權,因此公民承租的公房無所謂繼承問題。
父母去世公房的使用權可以進行繼承處理,而公房產(chǎn)權是不可以繼承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對該房屋只享有使用權,而不具有權屬。
1、父母死亡房子是公房的不可以繼承。因為公房的所有權人是國家或者集體,不是被繼承人本人,而遺產(chǎn)的性質(zhì)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chǎn),所以公房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chǎn),子女自然不能繼承。不過如果子女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承租條件,有權利在租賃權內(nèi)申請繼續(xù)續(xù)租公房。公房不屬于公民死后遺產(chǎn)的范圍。
2、原則上,公房的所有權屬于單位或者專門的行政機關,被繼承人僅有房屋的承租權。所以,在被繼承人去世后,繼承人請求法院繼承被繼承人生前的公房承租權,人民法院應告知當事人向公房所有權所在的行政機關或單位申請辦理公房承租人變更手續(xù),當事人堅持繼承請求的,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起訴。
3、可以繼承。即使被繼承人僅對公房享有使用權,公房在其去世后也不能轉(zhuǎn)變?yōu)檫z產(chǎn)繼承。公有住房使用權可作為遺產(chǎn)繼承,無論分配所得還是市場交易取得。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chǎn)繼承順序為:(一)配偶、子女、父母;(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老人留下的公房可以繼承,但是需要遵守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以下是一些繼承公房的相關規(guī)定: 公房繼承的權利:公房繼承權的優(yōu)先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如果沒有上述親屬,則由公房所在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分配。
5、父母去世公房的使用權可以進行繼承處理,而公房產(chǎn)權是不可以繼承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對該房屋只享有使用權,而不具有權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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